就在今天,我们见证了历史——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结果,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具有种族意识的招生计划违宪,未来,美国大学录取不能考虑种族因素!
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在其撰写的多数意见书中指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招生政策与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不符,缺乏充分针对性和可衡量的目标来保证涉及种族的因素考量。
他强调,学生必须根据其个人经历而不是种族来对待。
消息一出,全美轰动。
美国媒体在联邦最高法院裁决出炉后分析指出,该裁决将对美国高校招生政策产生重大影响,白人和亚裔将从中受益,但非洲裔和拉丁裔将受到冲击。
与此同时,意识形态阵营鲜明的美国两党呈现的反应两极化——
共和党人纷纷对联邦最高法院裁决表示欢迎,民主党人则批评这一裁决是在平权道路上走回头路。
美国总统拜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极度不认同”这一裁决,相反,特朗普则大肆赞扬称“这是美国的伟大一天!我们将回到纯粹的择优录取方式,这才是应该的!”
至此,这场长达8个月的讨论,算是落下了帷幕。
去年11月,美国的最高法院里展开了一场关于未来美国名校录取机制的激烈讨论:
即美国部分顶尖大学是否可以将种族列为入学招生因素。
原告为“学生公平入学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以下简称SFFA),被告则分别是哈佛大学和北卡罗莱纳大学,一个是常春藤之首,一个是“公立常春藤”。
SFFA 认为,在美国名校中的“平权”(Affirmative Action,以下简称AA),是一种对亚裔的反向歧视。
说白了就是一些美国高校在招生中因为政治正确的平权,将教育资源故意倾斜给了黑人、拉丁裔,相应的亚裔的升学空间被严重挤压。
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口头辩论中,美国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和自由派的意见产生了明显的分歧——
自由派认为,“偏心”黑人、拉丁裔有利于多样性;
保守派则认为,多样性是什么?能吃吗?赶紧地取消“特权”吧!
要知道,这还仅仅是热身的辩论阶段,双方就唇枪舌战互不相让,这个案子变得更加有趣起来。
但外界普遍认为,虽然两次诉讼哈佛都赢了,但这次对决到了最高法院可能得输,因为最高法院里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人数为6比3。
法庭内针锋相对,法庭外的人们的意见也发生激烈的碰撞。
有人高举Defend diversity的标语支持AA,这其中还不乏亚裔的面孔。
还有人认为哈佛大学等一众高校是在举着AA旗帜,行歧视亚裔之事。
华盛顿邮报的一项民意调查发现,除了非裔之外,至少60%的人支持大学录取决定中取消种族因素。
而非裔在这个问题上意见不一,53%的人支持在录取时考虑种族因素,47%反对。
果不其然,就在今天,哈佛败诉了!
其实,这场对战哈佛大学的诉讼,已经陆陆续续持续了8年之久。
早在2014年,“学生公平入学”组织(SFFA)就起诉了哈佛,控告其违反了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
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章:“在美国,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任何人都不得因种族、肤色或原国籍等因素而被剥夺参与项目或活动或享受应得利益的权利,也不应遭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歧视。”
SFFA认为,在过去数十年中,相较更符合入学条件的亚裔来说,白人、非裔和西裔反而优先获得了录取资格,所以SFFA指控“哈佛歧视亚裔”,并要求“校方公开招生记录数据”。
但哈佛一方则称自己要保护学生隐私,故而拒绝公开学生的相关录取文件。
2015年,继SFFA后,美国亚裔教育联盟(AACE)再次出击,代表64个亚裔组织联名向美国教育部和司法部申诉,要求调查哈佛及其他藤校在录取过程中对亚裔学生歧视的现象。
终于在2017年,司法部介入,开始对哈佛等美国多所名校在招生过程中涉嫌歧视亚裔学生进行调查。
2018年,SFFA制作的“哈佛的财政和招生”报告,分析对照了2010年至2015年间哈佛大学的申请和录取材料,其中包括16万名学生的数据,分析报告指出,亚裔学生的成绩的确存在着被不公平对待。
即,哈佛连候选人都没见,直接给黄皮肤最低分。
杜克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彼得·阿奇迪亚科诺在查阅哈佛大学的录取材料后发现:在主观分栏目里,亚裔学生得分最低。
在“积极人格”、亲善力、勇敢、善良和“广受尊敬”等性格特质上,哈佛故意压分,将亚裔申请人分数打得比其他人低。
同时亚裔申请者被描述成“标准性强”(“standard strong”),也就是缺少特色,与此同时表现出来的是忙碌和聪明。
在个性上得到的评价上,有21.3%的白人得到1级或2级的最高评价,而亚裔得到这两个评级的只有17.6%。
SFFA在报告里写道:“一名亚裔学生有25%的录取机率,但如果他是白人,录取机率就会是35%,如果他是西班牙裔,他的录取机率就会变成75%,但如果他是非裔,他就有95%的可能性被录取。”
SFFA的核心争议是,哈佛大学歧视亚裔申请者,招生时更倾向于白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在追求学生种族多元化的时候,把一些比较优秀的亚裔学生给“平衡”掉了。
除此之外,哈佛还因这场诉讼牵连出针对贵族阶级入学优惠的实锤——Z名单。针对达不到入学标准的权贵子女们,提供延期一年录取入学的选项,每年预留了将近 60 名额。前任总统奥巴马的女儿玛利亚,就常被认为是Z名单的受益人之一。
不断曝出的招生丑闻,令哈佛大学感受到了沉重的压力。
2019年8月初,哈佛大学召集了包括耶鲁、斯坦福等在内的16所名校,36家机构来为自己的招生流程正名。
在这些动辄几十页上百页的报告中,纷纷强调到种族多样性对大学教育的重要性,力图证明哈佛大学的歧视性招生完全合法。
哈佛设置的录取方式代表了大学教育的主要构成,提高了种族多样性。“学生公平入学”组织这一诉讼,是对已经做出裁决的 2016年的 Fisher 一案企图安插的后门,是完全不可容忍的。
This lawsuit is nothing more than the first step in a backdoor attempt to achieve the sweeping relief sought—and denied—in 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136 S. Ct. 2198 (2016)
紧接着两大阵营激烈对峙,一边是AACE声援SFFA,一边是耶鲁、斯坦福、杜克等16所名校集体站队,请求联邦法院判哈佛大学胜诉。
没想到,2018年8月底美国司法部 (Department of Justice) 发表声明,代表特朗普白宫团队,站队支持亚裔学生,并表示哈佛的做法是最高法院判决中"毫无疑问的违宪行为"。
而哈佛的态度一直以来都很明确:我们没有歧视,就是没有歧视。
结果,哈佛也确实在2019年、2020年分别胜诉两次。
但SFFA头也很铁,早在将哈佛告上法庭的那一刻起就昭告天下:我败没关系,老子一定会跟你一路打到最高法院。
和中国大学录取方式不一样的是,美国高校并不以单纯的分数作为录取指标。
在国内考大学,只要你成绩好,甭管你是什么家庭背景,都能上清华或者北大。
但在美国,高校会“全面”地考察学生,除了标化成绩外,学生的课外活动、体育能力、甚至是领导力这些无法被具象衡量的事物都在考核范围内。
这就会催生出一个问题,录取谁,学校说了算,而录取标准则是学校的主观决定的,没人知道“择优录取”到底是个什么标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说留学申请是个“玄学”。
这种主观给了AA“滋养”的土壤。
AA的本质,其实就是人为地帮助黑人、拉丁裔更好的进入高校。
普林斯顿大学的教授在《不再分离,也不平等》里提到,有的藤校录取时,在“美国高考”SAT(满分1600)中,会给黑人加310分,拉丁裔加130分,白人不变,亚裔则会被刻意减少140分。
也就是说,一个黑人躺着就领跑了亚裔450分。黑人和拉丁裔倒是爽了,亚裔的“公平”去哪要呢?
老美们最爱说的就是多样,平等,包容(Diversity, Equity, Inclusion,简称DEL),教育界也非常认可DEL,他们担心一旦黑人和拉丁裔少了,这校园里由不同种族所碰撞出的多样性就不复存在了。
努力维护多样性我能理解,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多样性就必须以牺牲亚裔为前提?
或许是因为,美国高校如果不给黑人、拉丁裔放水,他们真的就跑不赢亚裔吧。
哈佛大学在2013年做过一个预测模型——
如果录取按照纯学术因素评估,亚裔会占43%, 黑人占0.67%;按纯个人能力和课外成就,亚裔占26%,黑人占2.36%;如果按种族评估,亚裔18%,黑人11%。
也就是说,想要平衡黑人的数量,就只能按照种族去评估和录取。
这个预测模型在加州理工大学的亚裔学生比例里得到了验证。
美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发布了一项最新的统计,统计了12所美国精英大学Class 0f 2024 的亚裔学生录取数据,其中加州理工的亚裔学生比例占到了48%,而其他大学的亚裔学生比例,基本都在25%左右。
造成这种区别的,只因为加州理工不玩“多元化”游戏。
谁是校园多元化的牺牲品,答案显而易见。
就在今天,哈佛败诉了。
不过美国大学们将何时执行这一判决,还是个未知数。期待未来有更多利好亚裔的消息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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